二氧化硫體積濃度和試驗溫度
試驗在化工氣體腐蝕試驗箱中進行,每24h向試驗箱中加入二氧化硫氣體,試驗箱內(nèi)二氧化硫的體積濃度和試驗溫度可根據(jù)需要從表中的規(guī)定中選取。
表為二氧化硫的體積濃度和試驗溫度
二氧化硫體積濃度/% |
試驗溫度/℃ |
0.5 |
+25士2 |
0.5 |
+45±2 |
1 |
+45±2 |
1.持續(xù)時間
推薦的持續(xù)時間為8 d、10 d、16d,可根據(jù)試樣的制作材料和工藝、結構以及產(chǎn)品在使用中的相關因素進行選擇。
2.預處理
將試樣清洗干凈,清洗時不能用磨料或溶劑。不應洗去試樣上有意涂覆的保護性有機膜。如標準要求封堵試樣進出口的,應使用不與二氧化硫反應的材料封堵。
條件試驗
1.將試樣按其工作位置放置在試驗箱內(nèi),試樣可以放置在箱體內(nèi)不同水平面上,但不得與箱體接觸,試樣間也不能相互接觸。
2.在試驗箱的底部放置一個玻璃水槽,玻璃水槽的開口面積與箱底面積的比為1:5,槽內(nèi)加入適量(電導率不高于500μS/cm)去離子水或蒸餾水,加入水的量和試驗箱的容積比為1:100。
3.開啟試驗箱加熱系統(tǒng),當溫度恒定在規(guī)定值后加入二氧化硫,加入二氧化硫的量應滿足表8中規(guī)定的體積濃度要求,并開始計算持續(xù)時間。
4.二氧化硫可采用鋼瓶法直接加入,也可采用化學反應法制取。采用化學反應法制取二氧化硫時,需在試驗箱底部再放置一個玻璃槽用于盛裝反應溶液,化學反應制取二氧化硫的方法參見附錄A。
5.試驗結束后取出試樣,在溫度+20℃±5 ℃,相對濕度不超過70%RH的環(huán)境條件下自然干燥4d~7 d。
6.試驗結果評定
試驗結果的評定由被測試樣的產(chǎn)品標準提出,可包括以下內(nèi)容:
a)試樣的外觀變化以及保護層和基本金屬的腐蝕狀況;
b)試樣是否出現(xiàn)明顯腐蝕損壞;
C)按產(chǎn)品標準要求對試樣的性能及功能進行測試得出的結果。